七、小孔成像的不可分解性 - 郑立强
小孔成像不可分解正是“摄影”的基本特性,也是“摄影”艺术品种的鲜明“个性”。又是“摄影”可以作为历史“见证”,可以作为警事、法事“呈堂证供”的根据。
我们需要关心的问题是:这种特性,首先是区分摄影与其它艺术门类的身份证明,尤其是区分与绘画(与电脑PS、与设计学、与语言学)毫无关系的证明。
小孔成像忠实于原物的保证,盖因为由自然界的物理性所保证。这种忠实是其它所有可以记录真实的手段所不能比拟的。
小孔成像的真实与其不可分解,是一体共生的。这种性质虽然有着无数的实用主义的功能,但它第一个实用主义的功能就是区别,什么是“摄影”,什么不是“摄影”(连犬类都知道用自己的气味划分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并能做到准确无误)。凡小孔成像之像是“摄影”,凡不是小孔成像之像不是“摄影”。在这一点上,有着摄影分类学上和艺术分类学上的重大意义。
小孔成像之象影的不可分解性,曾被人们广为诟病,至今还是称其为“遗憾艺术”的主要理由,也是所有既主张抛弃“摄影”这一束缚艺术想象力、创造力的桎梏,又可以打着“摄影”的艺术的旗号为所欲为的人们极力回避的物证。既然连“摄影”都不是,“摄影艺术”的旗号就打不下去了。
有箴言云:爱一个人同时就是爱一个人的缺点。爱摄影就必须接受小孔成像的这一“质”性。况且,小孔成像这种不为外力所曲挠的“质”性,正是它彪炳于世的金子般的招牌,没有了这种特性,不仅没有了“摄影”,而且否定了小孔成像,甚至还有更为恐怖的事情发生:——否定了人类的眼睛。
人们不但尝试过“分解”影像,而且尝试过重新组合影像。在今天,用电脑已经轻易地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在摄影术诞生之日起不久,就已经这样做了。画意派摄影人在放大机下,用剪刀和浆糊配合,已经做出了名垂青史的《人生的两条道路》等等名作。可惜的的是,因为有小孔成像这一是否摄影的试金石在其面前,它是否是摄影作品都是个问题。
几乎每一个摄影人都曾有过这种“分解“影像的企图。例如,假如影像可以很容易地分解,那么在一个不太完美的影像中,或是除去某个多余物,或增添一些缺少物。
这就够了。照片、影像的分解与小孔成像的不可分解显然是两回事。人类毕竟不会蠢到改变自然的属性,但改变自己的“作品“却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并且已然成了些气候。但是,改变的是小孔成像之后东西,就已经不是小孔成像之像。换言之,改变的是照片或影像而不是”摄影“。即便大名鼎鼎的电脑,所能改变的也不过是人类可以改变的东西。电脑对小孔成像本身的改变,也如同人类一样,无能为力。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与人工力量的质的差别。大自然绝不会让鼻子比脸还大。
如果这种“分解“的企图(缘于改变影像的企图)产生于小孔成像之前,那么,这种企图就会是一种正确并高明的想法。因为它尊重了小孔成像原理的尊严与自然法则,毕竟,它得到是“摄影”的影像而不是非摄影的二维平面影像。比如摆拍,设计好了再拍,就是这样一种“摄影”。但毕竟是摄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