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觉文论

二十八、照相机系统的规定性及其变化性(二) - 郑立强

无论对相机有着多么深厚的感情,它毕竟是没有生命的。然而它却有着多种的技术个性。相机的品牌、种类、型号多不胜数。在被制造出来之后,各种设施、各种功能、各种技术参数,都是按照预先的设计批量生产的,它如此地纷繁多样,完全是根据市场的需要、摄影人的各种需求而分门别类地满足不同的要求。因此,一款相机也好,所有相机也罢,都有各自的具体的规定性能。在这种性能范围之内,可以做各种选择,也可以依据其它条件的改变而有限度地影响这种选择。换言之,使这种选择有更大地余地。但是,一旦选择超出了相机的规定性,相机就会拒绝接受。

例如相机镜头的光圈F系数。一款镜头在出厂时就定制了这款镜头的最大与最小光圈的开度。在最大与最小之间,可以任意调整。但是,最大与最小之外,便没有更大或更小。

相机的快门时间也是如此。尼康FM2相机最短快门时间是1/4000秒,最长可以由“B”门控制。

相机类似的规定性比比皆是,不一一赘述。总之,超出了一种相机的本身规定性就必须选择更特殊的相机来满足要求。即便如此,毕竟还是有着限度。

相机规定性的技术限制,由许多因素制约而决定。它毕竟是机器式工具,在这方面,它远远达不到一支画笔可随心所欲的程度。

一种工具,特别是相机这类硬邦邦的工具,其技术的限制也就是对创造力的限制。然而,正是这种限制的规定性,在关闭了一扇门的同时,开启了另一扇门——在工具的限度之外寻求自由;在工具的限度之内满足这种自由的其他维度。对一种有工艺技术的艺术来说,掌握工具的自由有着许多层次,对一种艺术来说,它的自由本身就带有这种工具的规定性打下的特殊艺术品种烙印。把自己作品的命运托付于工具的人们,永远得不到工具的垂青。在大师手中,工具延伸着大师的生命,在庸师手中,任何工具都是“屈了才的”。

相机系统的规定性是相机的天生资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对每一个摄影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相机系统的变化性却由相机提供的可能性而由摄影人赋予各有巧妙不同。举例说,大画幅相机的优缺点正是大画幅相机的长短处,善取其长而规避其短,这是选择相机的“变化性”。而利用其移轴的功能,或者展示其超级的题材细节,以及将其光圈缩至极小来取得极大景深,亦是将“可变性”发挥到极致的高明调控。

相机系统的规定性与可变性,只有在现场摄影的施行中,只有在摄影人的发散性思维甚至于在逆向思维的经验中,才有可能得到发挥。没有任何一种教科书可以传授不朽的“奥秘”来成就你的“阿拉伯神灯”。规定性,说到底是相机之本。可变性,说到底是相机之灵。摄影人既不能舍本而逐灵,也不能舍灵而逐本。这是相机之事物的一体两面、变化无穷而不逾矩,是摄艺之乐趣;循一定之规,蹈一定之矩,却也正是形成风格的法门。

一部相机的“可变性”,在相机系统的所有功能项目上都有所体现。例如,FM2相机的标准镜头的光圈F系数,从F16F1.4可以有8级变化,这种变化与快门的时间从1/4000秒至8秒有16级变化,针对曝光而言,再加上光线强度的多少级变化和感光材料的多少级变化,这其中的组合选择,该有多少?可以有多少?这是一个天文数字,相机系统的可供选择的机会还不够大吗?有人说“越大越好”。果真如此吗?不尽然。如果没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这种假设显然是天真的。这种想法一是使摄影人无所适从,二是摄影人忘记凡事有利必有弊的规律。只知香甜可口,不知糖尿来病。凡事悠着点,有所约束,总是利大于弊,在摄事上也不例外。

相机系统的“定”与“变”,是人类利用“小孔成像”得到尽可能在技术上完美影与像的“机”与“变”的智慧结晶。正如大自然不可能让大树长的撑破了天,也不会让大树长的像一株草一样匍匐于地。限制与自由总是相对而言,限制总是建立在一个范围的两端之内,而自由总是建立在两个极端之中。摄影的限制并非只是来自相机,还有其它许多限制,而自由也并非来自相机的“无所不可摄取”,也还有其它许多自由,其规定性正是它的“姓氏”,其变化性,正是它的“名字”。姓氏是继承来的,名字可以变化。

分享这篇文章:

本文由  眼界  发布。

敬告:部分网络作品查找作者困难,如有侵权行为,请与本站联系。

评论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