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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文论

光线与阴影在摄影拍摄中的应用

  自然界的光有两种性质:客观性和主观性。摄影者必须兼顾二者,除了要利用客观性光线,用好主观性光线并把它作为摄影的创造性因素,同样不容忽视。主观性光线是能使欣赏者产生感情反应的光线。


  从照相机发展的最早阶段开始,摄影者便一直同光的客观性打交道,想尽办法让准确的光量进入相机,以取得理想的曝光效果。相机的通光量太多不行,太少也不行。早期摄影材料的感光性能相对比较迟钝,当今的摄影材料的感光性能大为提高,但是,为达到曝光适度而进行正确测光仍然重要。曝光控制,即对客观性光线的通入量的控制,其随着照相器材逐渐变得精密而成为一种内在的自动过程。


  在摄影工作中,摄影者只会观察还不够,还必须会感受。摄影观察是摄影者为了深入了解光在被摄物体上产生的确切实在的效果。摄影者要有一种特殊的视觉敏感性,在拍摄过程中,要考虑如下问题:临近黄昏的夕阳下如何显示出沙丘的质感;在明亮多云的天空,受薄云笼罩的照明条件下如何柔化人物脸上的皱纹;一盏聚光灯如何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力;闪光灯怎样一扫周围光线的细微差别,把平淡、生硬的光线加入画面;等等。


  摄影者提高对光线的敏感性的一种方法是学习摄影大师对光是如何作出反应的。一些浪漫的、注重追求情节的摄影者喜欢深色。对于亨利·卡蒂埃·布列松来说,光是一种微妙的成分,它能显示冷色高光,能够调和柔和的黑色。


  摄影者之所以能够将自然界的物体的形状、色彩、纹理及其他特征记录下来,应该说全凭光线的作用。假如没有光线,人们在一个平面上是很难把自然界事物的上述特征区分开来的。摄影英文的原意是"用光绘画",如果没有光,就没有摄影。无论是黑白摄影还是彩色摄影,光线与阴影无疑都是照片重要的因素。光线和阴影对于物体形态的视觉效果极为重要,而这种视觉效果正是摄影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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